关于做好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
根据《东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暂行办法》(东大校字〔2019〕91号),为切实做好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考核对象
学校现有在职事业编制教职工。
二、日程安排
1. 在职在岗状态核查及特殊问题处理(2022年12月30日前)
各部门根据学校年度考核、考勤管理、兼职管理等相关规定,开展工作人员在职在岗状态核查,以及不予考核、考核不合格或告诫人员的评定工作,并填写《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》相应内容,报送至人事处。必要情况下,应附相关说明及事实证明材料。
2. “合格”及以上等次考核结果评定(2023年3月17日前)
各部门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及本部门实际情况,按照规定程序,对教职工本年度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考查,确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等次,并将《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》《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》《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》《告诫期考核登记表》等考核材料报送至人事处。
上述材料纸质版须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《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》须同时提供电子版。
三、其他事项
1. 各部门优秀、良好等次人数须分别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0%、35%以内。学校年度发展核心指标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部门,其教职工年度考核的优秀比例提高5%、良好比例提高10%。
2. 经学校审批同意的援派挂职或借调人员,在外单位工作期间表现优秀、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的,部门可依据相关单位出具的鉴定材料和考核意见,申请对其进行单独考核。
3. 师德年度考核工作按照《关于做好2022年师德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要求执行。
4.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执行。人才派遣人员的年度考核参照本通知执行。
联系人:时英晋 电话:83687385
电子邮箱:rsk@mail.neu.edu.cn
附件2: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(分别发至相应部门)
人事处
2022年12月19日